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质6篇

时间:2024-02-02 作者:Mute

活动方案是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计划,只有结合实际的活动内容所写的活动方案才能实施,下面是路路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质6篇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思路

充分发挥媒体公信力、威慑力、引导力,拉长3·15活动过程,从媒体、政府和百姓三个角度,利用我台有影响栏目,针对全年各行业典型的消费现象、消费热点、进行点评、揭露、追问和帮办,不再以颁奖硬性表彰企业,而是通过实地取证,专题或软文手法展现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案例。立足媒体责任,舆论监督视角,调动全台新闻资源,点优评劣,办一个全程公开,全民参与,惠及民生的3·15。

活动周期:1--3个月。

二、活动内容:一条主线、三大行动

第一阶段:前哨战(宣传造势,引起关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攻尖战(媒体责任,舆论监督,企业互动)

第三阶段:收尾战(315年度报告,白皮书、民生和谐)

(一)第一阶段:前哨站

1、主线活动:315消费监督员全市征集。(作为活动引子贯穿整个活动,及时为活动提供素材和话题,进行互动,与消协联办,依托栏目)。

2、活动目的:启动活动宣传造势,制造舆论影响,通过公益片宣传,引起商家与市民关注,警醒商家,立足媒体自身威慑力,掌控活动话语权,为后续活动铺垫。在当地网站同步设立专栏,分行业,选取典型商家,进行消费评议和投诉,以及票选,事前不与商家告知,全部纳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

3、百姓口碑奖:历经三个月评选,根据得票和好评率最高,投诉低企业,设立百姓口碑奖,由315市民消费监督员代表为企业颁奖。

要点:

通过全频道征集315消费监督员活动,进行前期舆论造势和活动启动,发动一场全民参与,大众评审的315维权体察大行动,组成《第一百姓》——《百姓观察团》,让市民切身体验消费,说出真实感受,依托电视、网络、微博、视频,手机拍客等多媒体传播手段,设置以百姓和媒体互动,专家和政府评议的电视节目、网络版块进行点评,报道,将消费发言权和评审权交至百姓手中,对全行业消费进行监督与评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以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启动引子和主线,并没有真正展开和很好发挥电视舆论造势的特长,对市场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打压态势,现通过发动群众,随进追踪的形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媒体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引导力,并留有和企业互动的余地。

(二)第二阶段:攻坚战

相关栏目开通专题,面向社会,征集组成"百姓市场观察员",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体验式探访,选取企业,通过实地消费观察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谈感受,即时对企业服务进行评述,体现群众监督的力量。

结合消费监督员主题活动,利用圈点微博,网上专栏进行互动,充分借助网络跨界传播优势,进行消费案例征集,对消费者反应的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陷阱,进行揭露,形成全民消费评议,抨击不诚信行为,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

根据前两阶段活动总,《新闻节目》联合消协,职能部门联合推出标杆,商业前行力量大型新闻行动。依托百姓市场观察团、消费监督员提供线索,通过百姓口碑,一改传颁奖表彰模式,对315诚信体系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软文化报道,号如全民建立一种商家业体系。

附属活动:

315放心消费联盟(传统活动)(春季购物节中小客户提前预热与铺垫,挖掘上年开发的资源);

利用此315契机,尝试打造本地消费指南,成为发布资讯、联系商家、消费维权等多种功能的互动平台;

设置315特别版块 消费资讯、消费故事会,消费随手拍等栏目或版块组成。

(三)第三阶段收尾战:

3·15主题晚会

总结回顾这三个月新闻行动成果,梳理行业年度报告。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全场大奖:唯一一个奖项——百姓口碑奖。

2、全行业奖项设置(百姓满意十佳企业将、百姓放心消费品牌奖、社会责任力十佳品牌奖)。

3、细分行业奖项设置(房产行业、家居建材行业、数码家电行业、其他行业)。

五、活动创收

1、3·15公益广告宣传系列。(公益广告既可舆论造势,也可以进行企业植入,特别行业形象广告,作为此间特殊资源推出)。

2、新闻行动冠名与全程支持。

3、晚会冠名、协办、特别支持。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2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全区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__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__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__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20__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20__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20__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20__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9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4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__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__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二、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__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6

一、活动名称:

“3q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常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xxxxxx),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xxxxx)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