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计划制定之前,我们一定要对自身的能力有全面认识,要是工作中没有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做辅助,那我们的工作是很难顺利进行的,路路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精选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1
很荣幸服务于我院这个团队。鉴于乡村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工作多样复杂性,加之一人兼数职,许多事情需亲力亲为。作为我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对以后的工作整理出一些思路并阐述如下:
一 对我院协管工作的理解
由于乡镇卫生服务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没有好的参照模式,所以我院协管办公室要广泛收集资料,制定好比较成熟管理模式和规划,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在我看来协管办公室的工作是一个集体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部门,既有着全权管理的职能又有着为我院无条件服务的义务。工作范围广而杂,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我院整体运作。
二 整体的工作思路
(1)具体事务上,以行政工作为主,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加强办公物品的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职工的生活福利,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所有的事物都要从现实规划进行,只要有完善的规划制度,所有的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稳定运转。
(2)加强沟通,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主动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充分领悟上级领导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时将自己和下级部门的观点很好的传达给上级。与下级沟通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决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级部门各项信息。在传达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我的工作原则是务必真诚、谦虚。
(3)积极配合好我院财务人员做好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等不良现象发生。
(4)完善办公室耗材控管,办公室定期回收其他部门的.废旧打印纸,并进行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分类,立起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5)加大内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争取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进行轮岗培训,提高我院的整体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6)对我院的各团队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模范作用,信任度等进行德、智、能,勤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给各队绩效评价参考提供有效依据之一。
(7)认真完善履行办公室的各项职能,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我院制度定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考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各项文件、资料、报刊,杂志的收发与存档,为我院年度绩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据,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
①接待上级各级领导的各种上访咨询人员等。
②做好我院内外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持荣誉,再拿大奖。
③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后勤服务。
④积极做好医患关系及各种涉及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纠纷等,及时化解矛盾。
⑤做好我院的各种宣传与准备工作(标牌、画栏、匾,资料等)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2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3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5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第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城-管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6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通用模板: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7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逊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超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杰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英豪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8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健全我市卫生执法监督网络体系,切实做好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信息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二、主要任务
由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报告与协助调查。
三、工作目标
(一)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在全市各镇(街道)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卫生监督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具体要求
(一)建立辖区监管对象的本底资料
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建立有证单位和无证单位名册;建档登记率达100%。并通过巡查、复查等方式,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及时将本底资料录入电脑,以便随时可对本底资料信息进行更新。
(二)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巡查
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督促管理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指导管理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上报辖区卫生监督所分所,并根据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全年辖区内被监管对象卫生监督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日常巡查工作中应按行业类别填写巡查登记表。
(三)协助开展专项整治
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无证经营户取缔活动。市卫生监督所下达检查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并有相应的书面总结材料。
(四)协助开展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没有行政处罚权限,发现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应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进行查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轻微的卫生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并指导管理相对人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违法情节较重且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管理相对人,应及时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进行依法处理。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分所报告并转交相关调查情况。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市卫生监督所下达的监督意见,对卫生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五)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处理
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马上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事件上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同时配合市卫生监督所采取紧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辖区情况和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协助市卫生监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参与一次辖区内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每次宣传活动后,应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效果进行小结,并留有宣传活动图片或影像资料。
(七)建立协管档案和信息报送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上报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整理进柜。
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年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进行整理和统计,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并于年底前上报辖区卫生监督分所。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
卫生监督协管员行政上隶属所在单位管理,工资和待遇由各自单位发放,业务上受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指导,并接受市卫生局工作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发文聘任,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聘用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配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1-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配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名额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由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担任。2名及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1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公共卫生负责人担任。
1.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首次聘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正式人员,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或公共卫生工作一年以上,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或卫生监督实践经历。
2.推荐聘任
(1)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推荐,填写 《乐清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推荐表》并提供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2张,报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
(2)聘任: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岗前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者由市卫生局发文聘任,同时颁发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饮用水、医疗放射机构、学校、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摸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巡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巡查笔录,及时上报巡查信息。
3.依法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辖区内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登记,初步核实后上报辖区卫生监督所分所。
5.在辖区内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6.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卫生监督所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7.配合并参与市卫生监督所及分所在辖区内开展的卫生监督和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8.完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定,由市卫生局予以解聘,同时收回协管员证件和标志,并予以公告 :
1.已办理退休手续 ;
2.调离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岗位的;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4.利用工作之便,对被监督单位索、拿、卡、要,造成影响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岗培训考试或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
8.其他不适宜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情况。
六、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考核作为市卫生局对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的一部分,考核结果结合协管员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考核,其中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工作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考核,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