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优质的工作报告说明你的工作能力是值得肯定的,相信职场人在工作中一定都学会写工作报告了,下面是路路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绩效工作报告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绩效工作报告篇1
一、概述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xx市局于20xx年7月份组织完成了市局上半年绩效考评工作,本次参与绩效考评共计15个科室,81名干部职工。
二、考评成绩
从完成情况看,被考评科室和干部职工均能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指标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各科室考评成绩令人满意,且个人绩效考评无不合格人员。
三、考评结果分析
从各科室共性、个性指标得分上来看,各个科室考评结果差异性不大,且得分相对较高,大体上反应出各科室和个人的工作实绩,达到预期效果,但仍有个别方面表现不足,需继续改进和完善。
四、考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各科室分工不同造成的考核标准不同。由于各科室职能和分工不同,考核一个科室、一名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判方式不同,容易造成不同科室和干部间的考核标准不同,尺度把握不同。因此,必须对指标进行科学地细化和量化,充分考虑各科室职能,量身制作,体现出干得多、干得快、干得好,得分就高,得出公正的.结果,让群众信服。
(二)少数干部对内部考核评分有流于形式之嫌,对于量化指标能够较为公正、客观的考评,但对于非量化的绩效指标尺度就难以掌控,特别是一些职能科室的个性指标,其他部门并不涉及而且难以评判,考评方式只能自考自评,未能起到真正合理的考评科室及干部个人。建议成立独立的绩效考核部门,而非由人教科兼职,各县市人教部门对口两三个处室,除人事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外,还承担局内其他事物,人手十分匮乏,成立独立绩效考评部门后可专职于绩效工作,严格考评标准,上下尺度一致,公正、客观的对局内各科室及干部职工进行考评。
(三)绩效奖励机制无法兑现。绩效奖励在推广绩效考核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绩效奖金却无法保证,甚至无法兑现,这无疑会对考核本身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对队伍整体的动力和活力造成冲击。就目前而言,省局绩效奖金并不明朗,地方性绩效奖金更无法兑现,政府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使得局内对绩效奖金的发放受到了严格限制,甚至不能发放;而且省局、当地政府对绩效工资的支持额度不同,地方额度较低,影响了部分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热情,间接导致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建议明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合理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确保绩效奖励制度的正常运转。
五、总结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局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的过程,随着绩效指标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绩效工作报告篇2
为提高公司全员的主动性、达成公司的目标,公司试行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主要是按公司年初与各店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为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9月份绩效考核具体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文,店内员工流失率及卫生评比划分为区域干部职责,因员工离职不仅是管理方面的问题,还存在其他方面因素,如区域员工流失,而导致该区域干部绩效分数过低,对于平时表现突出的干部影响较大,从而将会使干部流失率增加;店内各部门卫生区域及范围不同,如同等计算则对范围较大的部门不公平,可否考虑将员工流失率及卫生评比计入整个店。
二、绩效评比表格中定性的内容无任何标准,比较随意,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缺乏沟通,全凭印象评分,且以绩效形式发放奖金,对于部分老员工及老干部还是有一定影响,至少老员工不管在任何方面能力比新员工还是要强一些,如此评分未能实现和谐、互动、改进、提高的良性循环,从而增加了员工对绩效考核的不认同感。
三、对绩效考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把绩效考核看作是奖金发放的多和少,没有把绩效考核当作战略管理工具,以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反而对于绩效有的员工了解,基本上还是有一定作用,对于认识不深的员工来说毫无约束力,各部门还需加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重视。
四、由于是第一个月试行,考核小组人员不够专业,刚开始评比时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不知道从哪方面先着手,对考核标准及流程还有待进一步学习和提高,可针对性的对各店考核组成员进行培训,并根据现工作实际情况、工作性质对部分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以后公司绩效考核将深入了解本公司的管理经营情况,充分结合经营目标任务,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从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出发,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及时收集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相互沟通,做好解释、协调工作,使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更上一层楼。
绩效工作报告篇3
为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蔡村乡对全乡20xx年7月份以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自查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长王红新为组长,乡纪检书记卫光远、乡民政分管领导薛高斌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对各村进行自查。
二、20xx年7月份以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乡共有城市低保户280户,低保人数达51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7730元;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588户,低保人数达171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37420元。城乡低保做到严格政策,申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资金兑现及时,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成了目标任务。
2、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全乡五保供养对象122户,122人,其中分散供养45人(孤儿25人),集中供养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装122套,五保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生产救灾效果明显。为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安排,上级累计下拨救灾款12万元,面粉600袋,共救助3220余人。对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够及时准时、足额下拨到困难灾民手中,使他们生产生活得到较好安排。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过节问题,共发放资金1万元;二是由于上李大棚受灾情况严重,县局拨付2万元,由乡民政办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县局拨付600袋面粉,乡民政办及时发放;四是认真做好春荒期间受灾情况,有效实施救助,春荒期间,上级拨付4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五是县局9月份下拨暴风灾害救灾款5万元,在严格程序后认真上报并及时发放。
(二)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6户9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59488元,并在八一期间为17户对象发放光荣牌及17套夏凉被。全乡共有农村义务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都已发放到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蔡村乡敬老院现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每月阴历十六全乡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集中,统一组织、谈心、理发、检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个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在救灾款发放时,有时存在平均发放现象;二是民政工作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三是建立专柜档案,做到使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装订。
绩效工作报告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
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
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
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⑤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⑥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主要绩效。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绩效工作报告篇5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绩效工作报告篇6
今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xx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往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绩效工作报告篇7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绩效工作报告篇8
一、基本情况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 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