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是需要我们经过深思熟虑的,工作总结是对过去的工作得失进行深刻思索的书面材料,下面是路路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1
今年来,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努力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矿山安全检查执法,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态势平稳,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全区矿山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矿山资源整合为契机,大力规范矿山经营
秩序矿山资源整合主要是两个方面,国土与安全。我局抓住矿山资源整合的良机,大力规范非煤矿山经营秩序。
一是大力打击违法生产。年初,区安监局接群众举报三树镇内有两个非法砖瓦厂。区安监局与国土部门及时沟通,共同将违法生产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其中,树北砖瓦厂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由分管区长牵头,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依据程序,联合执法,对其予以强制的拆除。另一蒋集砖瓦厂,区安监局组织精干人员多次上门执法,自行停止生产,由镇政府拆除。
二是积极支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我局有关领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予以保留;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我们也毫不客气,主动提出关闭意见。
三是主动帮扶整顿企业。有些砖瓦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但是由于周边乡镇都没有砖瓦企业,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还要予以保留。我局积极主动与这些企业负责人沟通,严格要求,督促其整修窑体、维修电气线路,帮助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使其管理上不断规范。
二、以“两个规范化”为突破口,大力提升“两个水平”
众所周知事故大多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所以,生产安不安全,主要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区安监局抓好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监管规范化,以“两个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监局监管执法水平,“两个水平”提升。
年初,区安监局出台《非煤矿山企业管理要求》,着力从基础和现场两个方面推行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企业,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停产整顿等措施。
今年,根据区实际,区安监局推出《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将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项共六个部分,实行检查逐一对照,内容逐个过堂,有效地扭转了检查人员经验、标准等不同,造成检查内容挂一漏万,检查要求标准不统一企业无所适从的情况。
三、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既取决于管理者的水平,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很大关系,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手段。
一是搞好强制培训。
上半年,区安监局主办一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区安监局业务人员一起对新上岗的和老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87人。
二是督促企业抓好“三级安全教育”。
每次安全检查,我局都把“三级教育”情况列为必查内容,作为检查重点,既普查教育台帐,也抽查个别上岗人员。
三是抓好宣传。
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督促企业逢会讲安全,宣传栏说安全,通过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着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今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国家、盛市又专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方面,区安监局大借东风,设立企业、乡镇、安监局三道关卡,构建以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为主,乡镇跟踪督促,安监部门督查指导的三道防火墙,截止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157条,整改156条,整改率98.3%。另一方面,区安监局对于那些视安全为儿戏,经乡镇和有关部门指出问题,仍然听之任之,不采取有效手段整改监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严惩重罚。今年,我局共处罚非煤矿山企业8家次,共处罚款8.7万元。
今年,区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都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执法支队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公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共完成行政执法收入249万元。
一、狠抓制度建设,努力夯实工作基础
制度建设是促进公正、公平、规范执法的基础。我们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订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执法支队执法程序》、《案件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制订了《日常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十不准》、《执法办案“五公开”》、《执法准则“三十二字诀”》等工作准则。在执法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办案,公平、公正执法,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狠抓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安全执法监察水平
执法支队成立时间不长,人员轮岗变化大,怎样做好安全执法监察工作,对每位监察人员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执法支队始终把学习放在工作的首位,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研究,探索安全执法监察的一般规律,效果甚好。如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我们把现场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程度作为现场监察重点;对安全警示标志、通道疏散,我们把人员密集的厂房车间作为监察检查的重点;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我们提前了解行业和企业的基本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生产特性、工艺流程、关键部位和安全要求,提高监察的针对性。同时,组织支队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培训,参加全市安监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的专业监察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狠抓计划执法,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我们制订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计划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定的十九项内容进行全方位检查。20xx年,执法支队对列入计划的18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4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6份。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的企业,到达限令整改期限后,再组织复查,做到隐患不除不放过,指导企业整改,并且对企业首查不罚,为企业做好优质服务。
四、狠抓事故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事故猛于虎,责任大于天。每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安全生产问责十分严厉。我们始终坚持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xx年,执法支队牵头调查处理事故14起,认定为意外事故不予立案调查事故2起,执行结案20xx年事故调查处理1起,本年度已办结事故调查处理8起,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的事故6起,共有41人因安全事故受到责任追究,对2名责任人撤销安全资格证,对5名责任人分别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对一家责任单位禁止其在岳阳市从事建筑施工生产活动,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报请市政府法制办裁定,完成了岳阳市鑫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滨水新境界“5、23”高处坠落事故的查处,规范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管辖权。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力度。近年来,一些事故责任单位为了逃避责任追究,瞒报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事故上报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加大了对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瞒报事故单位,坚决遏制瞒报事故的不正之风。20xx年,我们共查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4起,其中,市政府已经批复处理2起,正在调查的2起。
五、狠抓作风建设,树立廉洁执法形象
我们虽然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
一是执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支队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尚未解决,导致执法的力度还较薄弱,执法效能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业务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是执法监察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是执法装备不足。由于没有执法车辆,致使有些执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六、20xx年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能如何,是衡量政府法治化的重要标准,也直接关系到安监部门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公信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计划执法力度。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把“外树形象、内练素质”作为队伍管理的总抓手,严格队伍管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支队内部管理制度。争取出台事故举报奖励文件,建立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管辖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理顺市、县市区两级事故调查管辖权,不与县市区争权,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78号)精神,依法依规组织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及市属企业的一般事故调查,杜绝越权办案。
(五)规范执法档案及台帐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提高案卷质量。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3
为解决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没有执法权,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时威信不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实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从20xx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对乡镇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对委托执法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提升了乡镇安监部门的威信。过去,乡镇安监人员在对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也会下发整改通知,但手段不足、威慑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实行委托执法后,改变了基层安监工作有职无权的现状,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威慑力,在企业中树立了威信。
2、增强了乡镇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过去,由于责权不相称,部份乡镇安监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遇到问题上报安监局就算了事,有应付差事的现象。实行委托执法后,在赋予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权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安全监管责任,使他们的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
3、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过去,乡镇所有的违法案件都要上报安监局进行查处,往往不能及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打击。实行委托执法后,使乡镇安监人员可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可迅速有效地予以打击,提高了工作效率。
4、弥补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过去,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都要依靠安监局进行查处。实行委托执法后,有效解决了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缺位、断层等问题,实现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不高。乡镇安监办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多数人员是从其它部门转行到安监办,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经过相关培训仍存在相关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法律素质不高等问题,总体执法水平能力低。
2、执法力度不够。少数乡镇开展委托执法后,长期没有案件办理,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或碍于情面,或怕担上影响企业发展的名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处力度不足。
3、程序不够严格。虽然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执法检查有规范的程序制度,但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往往不能严格遵守,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检查,使用法律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改进的对策
1、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乡镇安监办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或业务培训班,开展学习讨论、案例分析、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一方面要规范受委托乡镇安监办的安全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权限、责任和目标,防止不执法和越权执法;另一方面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促使乡镇安监办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依法、严格、文明执法。
3、建立执法检查制度。安监局应定期不定期的对受委托的乡镇安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和材料,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委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纠正。
4、建立考核机制。要采用量化考核指标,对委托执法的履职情况、执法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考核,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滥用职权,有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业务不强,行为不良的人员,建议乡镇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措施。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法制局的指导下,我们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主题,以狠抓队伍建设强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树形象为主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
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推进执法工作,县安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党组班子、科室负责人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文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执法年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市安全生产监察的大队的执法计划,详细制定了《金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度监察计划》,并以金安监发[2007]22号行文下发。并按照此《计划》,分行业、分重点开展了安全执法监察工作。
二、抓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监察业务学习上狠下功夫。我们在今年三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结合实际,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察业务知识。同时,要求每一位监察人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三、抓载体,开展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我们在反复总结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和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两项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首先,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社区安全标准》、《农村安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基层实施、群众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其次,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抓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执法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我们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医药生产、机械加工、制造行业、轻纺行业、旅游行业、水上休闲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分重点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82次,出动人员1520余人/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监察47次、危化企业8次、烟花爆竹企业28次、建筑施工企业38次、工业企业31次、商业企业2次、其他行业的企业228次;发出限期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隐患复查意见书41份;当场处罚2起,安全生产违法立案4起,结案4起,共处罚金3.5万元。全年执法大队本着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准则,对各行业、各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查找隐患,并指导加以整改,最终达到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抓规范,认真加强文书的正确制作和案卷管理。
我们按照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量罚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治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有关要求,对我局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整理,正确使用并制作好文书。目前,全局13个执法案卷已进行了整理并已归档。
20xx年,我局执法工作本着规范执法的思想,站在为民服务的高度,为提高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加快构建和谐金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殷切期望,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努力做到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最高层,确保我县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5
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和县安委会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从严执法,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并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为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监督工程123个,总建筑面积10.23万平米,总投资13426.6万元。新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注册登记19项,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投资7499.8万元,施工单位11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3家。
二、工作措施
我局针对今年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质监站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住建局制定了《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11份《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四)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前半年来,我局共开展三次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所有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涉及施工企业11家,在建项目52项。共签发安全整改通知书23份,查处安全隐患28条。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
(五)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领导小组于6月13日(安全生产宣传日)在我县指定地点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施工企业采用不同方式,在建筑施工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努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七)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临时用电标准,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今后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xx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6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对企业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矿山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安全设施得到很大改善,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态势良好,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我局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周检查、月统计、季上报等制度,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始终把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做到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科室,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开展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我局利用“3.19”矿法宣传日、“6.25”土地日和6月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之机,在县城云塔广场设立宣传站进行宣传、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收集整理了《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常识等内容,在办公大楼一楼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让县局干部职工和企业办事人员学习掌握,收到了较好效果。我们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法规资料印发给矿山企业,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宣传,普遍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坚持多措并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县安委会通知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制定了检查方案,坚持每月对重点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对其他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每月各矿山企业针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我局根据矿山企业自检情况、汇总上报县安委会,共同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我们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对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先后多次联合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对砖瓦建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在重大节假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共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3份,停工停产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宗。
四、强化治污减霾,扎实开展“三场”综合整治。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铁腕治霾”工作的指示要求,完成我县“三场”整治工作任务,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环保和相关镇街召开了粘土砖厂拆除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限期对全县的23个砖窑予以拆除,一是由县国土局下发拆除告知书,二是相关镇街为拆除主体。我科拟定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由各国土所给23个砖窑下发,要求各砖窑自行拆除窑体及附属建筑物。之后,经过市局三次实地检查验收,对26个砖窑已全部销号。截止目前,全县26个砖窑已全部关停,其中16个已拆除到位,5个部分拆除,1个未拆除。
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警钟长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避免和预防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矿山企业健康安全、持续稳定发展。
监管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管理,加强地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通知》(苏地税发[20xx]47号)的要求,7月24日至8月4日,市局监察室会同征管处、税政一处、二处等部门对各县(区)局、市区一、三、四、五分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采取“听、看、查、问”等形式,重点抽查了20xx年度审查批准的减免税事项,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执法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各单位党组(支部)高度重视税收减免税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贯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扎实有效开展。
(二)组织严密,要求严格。各县(区)局、市局各分局按照省、市局的要求,6月份组织了自查自纠,检查的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金湖、淮阴等县(区)局还对自查互查发现的问题,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三)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绝大多数单位在贯彻落实《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能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开公布减免税审批项目的名称及其条件、程序以及减免税申请需要提交的相应资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立了纳税人减免税管理台帐;能严把审核审批关,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作出减免税审批决定,受理的减免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强化对减免税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事后监督,定期对审批的减免税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清查、清理和后续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享受减免税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复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强调对税收减免税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高征收效能和管理效能,确保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减免优惠落实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到位。
二、存在问题
从对《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看,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和效能监察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少数单位减免税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未按要求进行审核,一些资料填报口径不一致,传递无手续,装订不及时、不规范;
二是部分税务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和纳税人的真实情况,个别调查报告仅有一人签名;
三是低于计税工资限额应以实际发放数在税前扣除,个别企业税前工资扣除存在按计税工资最高限额直接扣除的现象;
四是个别县(区)企业因分局管辖权的前后划分问题,导致管理脱节,存在交接不及时、迟审批问题;
五是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的,在实际操作中方法不统一,有的将减免限额平均到月进行逐月减免,有的是年初先按年限额批免,限额批免后再恢复征税,但个别单位后续管理跟不上,对超限额部分未及时恢复征税;六是备案类减免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一些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备案类减免税事项未填制《税务事项登记备案告知书》,存在备案材料不规范、资料不完整,备案时间迟等情况。
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上理解有偏差,对企业报送的减免税资料审核不仔细,管理不够到位造成的。
三、要求
为确保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质量和效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继续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力争早发现、早解决。近期,要对贯彻落实《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过细的检查,对照市局检查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
2、各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税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深入开展经常性的企业纳税辅导,更好地为税收管理服务,减少工作差错。
3、各单位要对照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相关规定,把整改责任和期限落实到相关岗位和个人。对在省局组织延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