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作合同5篇

时间:2024-06-16 作者:Brave

合同的制定可以确保双方在争议时遵守约定的仲裁结果,对于合同的编写,我们不能草率从事,而是要以认真的态度对待,以下是路路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运输合作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运输合作合同5篇

运输合作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合作。开展中国——俄罗斯服装白关清关运输业务,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中俄口岸报关报检过境运输及俄罗斯境内清关等事宜。

2.甲方负责在规定期间内从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并办完入库手续起计算5天至10天内装货物从绥芬河运至俄罗斯阿尔焦姆。

3.甲方须提供乙方正规清关手续(报关单、发票等)并负责与俄方具体事宜的协商衔接。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由绥芬河至俄罗斯阿尔焦姆的专用货号为" "

5.甲方托运乙方的货物逾期20天未到货,乙方视为货物丢失。按投保货物保价加运费理赔。对未保价的货物按每立方3000美元赔付。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应在货物丢失、损坏证明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工作。

7.甲方在托运乙方货物时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商品款式、规格、价格等。如泄漏乙方的商业秘密,按商品价值的3倍赔款。

8.甲方托运乙方的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提货,如逾期5天后不提货,应承担仓储费用。如10天未提货甲方视乙方放弃货物所有权,甲方有权利处理乙方该批货物。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商协商解决。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地组织货源,并向乙方提供所发货物的具体名称品牌、材质、货物代码、重量、体积、目的地、收货人、准确地址、姓名。以便甲方能及时地办理出口相关手续。

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商品信息、报关、报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相关责任。(要求甲方验货)

3.乙方发货时必须提供给甲方阿尔焦姆收货人的准确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护照号码。

4.乙方如实地提供给甲方托运货物的准确信息。如因提供资料不实导致的不利后果,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如海关罚款、扣押没收等)

5.乙方在甲方将托运的货物出口报关之前,可要求甲方终止运输,返回货物或变更到达目的地或收货人等。但所有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已负责。

6.乙方保证托运的货物非仿冒其它品牌服装产地,没有俄罗斯产地标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乙方自负。验货后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须手续(如照片、服装材料、品牌)

三 结算方式

1.货物到达俄方后,所有款项由乙方货物在俄罗斯阿尔焦姆清关结束后在中国国内一次性结算给甲方。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俄方调整清关运输时,在途货物费用按原协议履行。对未报关报检的托运货物甲方应提前7至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调整。

四 仲裁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方法院起诉。

2. 本协议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甲方不理赔。

3. 按甲乙双方签定的要求,货物由甲方运输,合同以编号为准,甲方的货物并办理入库单为合同的有效依据。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届满时双方可协议延长,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作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货出保税区仓库相关服务价格

10、出区征税报关费(不含垫付关税) 如品名超过9个加收打单费50元/张出口或手册报关费出口港区拆关封报关

11、出口集装箱运费(外高桥—港区) 550元/20’ 830元/40’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7号、18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 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6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2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3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7月1日起生效,一式两分,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作合同篇3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当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订立

运输合作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的权利

2.1甲方的权利:

2.1.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1.2对经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与其合作关系。

2.1.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2.1.4对乙方在履行安全职责失职的情况,有权进行批评、处罚。

2.1.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乙方的权利

3.1乙方的权利:

3.1.1有了解所运输危化品安全属性的权利。

3.1.2有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的权利。

3.1.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要求甲方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4违约责任及处理

4.1甲方违约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2乙方违约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行使包括经济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法定权利。

4.5乙方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或者资质失效,不得运输本公司危险化学品。

4.6乙方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得运输本公司危险化学品。

4.7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严禁在人口稠密场所停留,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8在夏季运输“两气”的车辆要必须用彩条布覆盖遮阳,严禁在烈日下装运曝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9每台车至少配备2套防毒面具、2双棉塑手套、2具灭火器和简易堵漏工具,未配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4.10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者中止运输合同。

4.12严禁超速行驶,防止追尾事故,违者中止运输合同。

5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应终止:

6.1运输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6.2依法解除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

6.3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

7其它

7.1本合同是运输合同的补充,与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7.3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运输合作合同篇5

甲方(即托运方):xxxxxxxx

乙方(即承运方):xxxxxxxx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xxx。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

甲方单位公章: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

乙方单位公章:xxxx